市政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大纲(管道敷设 阀门井设置)
一、监理工作范围 (一)、监理工作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建设组织协调及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二)、监理工作的详细内容为经委托人批准的监理人编制的本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面: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 2)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会; 3)协助业主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许可证及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等工程报批事宜; 4)协助委托人向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准备条件的交接,如测量控制桩点、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以及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审查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及有关规定要求; 7)按规定和投标承诺要求编制本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审批; 8)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 9)审查并督促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10)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