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建筑总面积为66356.0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626.30 m2、地下建筑面积8729.71 m2)。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为筏板基础,其余部位为柱下独立基础+防水底板。 2、结构特点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柱下均采用独立柱基础,地下室设置防水底板,主楼交通核及直线加速器、伽马刀等剪力墙集中布置区域采用筏板基础。一区地下室防水筏板顶标高为-8.35m,地下室顶板顶标高为-0.05m,层高为8.3m,局部板顶标高为-0.11m,局部层高为8.24m,属于高大模板工程。 一区地下室内直线加速器在地下一层1-4轴与1-8轴、1-A与1-B轴之间,因需有一定防辐射要求,顶板厚1.7m,伽玛刀顶板厚2.9m,也属于高大模板特殊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图一
建筑工程施工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图二
建筑工程施工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图三
建筑工程施工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图四
建筑工程施工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