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砂(砂砾、碎石)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内容简介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于地基处理时采用换填砂石垫层的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要求 2.1.1 砂: 宜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石屑、中砂或粗砂、砾砂,当用细砂、粉砂时,应掺加粒径20~50mm的卵石(或碎石),但要分布均匀。砂中有机质含量不超过5%,含泥量应小于5%,兼作排水固结的垫层时,含泥量不得超过3%。 2.1.2 砂石: 用自然级配或人工级配的砂砾石(或卵石、碎石)混合物,粒级应在50mm以下,其含量应在50%以内,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物,含泥量小于5%。 2.2 主要机工具 2.2.1 机具设备 压路机、振动压实机、自卸汽车、装载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混合机、蛙式打夯机。 2.2.2 主要机具 石夯、木夯、轻型夯实机械、铁锹、铁耙、胶管。 2.3 作业条件 2.3.1 对级配砂石进行检验,人工级配砂石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例,使符合设计要求。 2.3.2 对基坑(槽)和基底土质、地基处理进行检验;并检查轴线尺寸、水平标高以及有无积水等情况,办完隐蔽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