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施工缝?
施工缝:因施工组织需要而在各施工单元分区间留设的缝。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注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注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2、施工缝留设方法?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柱应留水平缝, 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 1)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 2)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 3) 对于长宽比大于二比一的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同时施工缝应垂直留置,不能做成斜槎。
( 4)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 5)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 6)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楼梯的混凝土宜连续浇注。若为多层楼梯,且上一层为现浇楼板而又未浇注时,可留置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中间的1/3部位,但要注意接缝面应斜向垂直于楼梯轴线方向。(施工中存在争执原因是旧规范规定了楼梯施工缝必须留置在中间1/3区段,传统施工留置在向上、下3步处,留置在梯段中间时,理论上是剪力较小,但施工时施工缝质量不好控制,二次支模时容易产生已浇筑部位形成短时“悬挑”,反而不利于构件的质量控制。)
( 7)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 mm的竖壁上。
( 8)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3、浅谈施工缝能否留置
1、施工规范中规定的“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比较片面,没有对混凝土构件作出统一规定,例如,混凝土楼梯如果说留水平缝或垂直缝都是不合适的。应规定为:使施工缝接缝面与结构的纵向轴线垂直。
2、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由于浇注数量大,整体性要求高,一般不应留施工缝。
3、混凝土条行基础和独立柱基础也应一次浇注完毕,不宜留施工缝。
4、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一般不应留置施工缝。如设计没有规定,而施工时又必须分段浇注混凝土时,应先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方可设置。但在同一设备机座的地脚螺栓之间,在重要机座之下和用轴连接传动的设备机座之间不得留置垂直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