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思路风格与个性设计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5-09-11 上传者:misery31

音乐也是如此,如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雄伟壮丽,他的第五交响曲,则悲壮动人,第六交响曲则流丽婀娜。但就更深一层的风格或个性来说,却都是贝多芬的气质,有“言志”之美。我国现代音乐家刘炽,他的作品《我的祖国》和《祖国颂》,前者抒情,后者壮阔;但若更深一层的风格或个性来说,也都属刘炽的气质。这就是风格,艺术家到达一定的境界,他的作品就会有这种效果。但人们能够品味出来,也须具有一定的素养。

  建筑和室内设计作为作品,对风格的关注是很重要的。对风格的评述,不一定是优劣,而是在于风格之间的区别,探究其特征之所在。例如文学,《水浒传》与《红楼梦》,不能说孰优孰劣,只能说两者有不同的风格、个性。前者大刀阔斧,后者温馨文秀,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如现代建筑,密斯凡德罗的作品,往往从“净化”出发,少就是多,简洁中求精美;赖特的作品,则在造型和空间处理中见韵味,在环境中追求有机整体性。这两位建筑大师,几乎每一件作品都贯彻着这种风格,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个性

  风格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可谓一言难尽。但回答这个问题没有更多的实际意义,倒是研究作者的创作思路是很有价值的。什么叫“思路”?思路与思维形态有关。英国哲学家休谟(1711-1776)认为,人的思维有两大类:一类是逻辑思维,抽象的、结构性的;另一类是形象思维,形象的、感觉的。(后来生理科学研究认为,大脑的左右两半球,一半为逻辑思维,另一半为形象思维)作为艺术文化的创作,显然属形象思维。建筑和室内设计(创作)当然以形象思维为主,但与绘画、小说、音乐等相比,却有更多的逻辑思维成分,因为建筑和室内设计含有功能性和科学技术性,因此也并不是纯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对于作品的创作来说,不是收敛、归纳式的,而是发散、联想式的。先举两个例子:

  有9个点,整齐地排成三行三列,要求用连续的直线,只许3折,把九个点全部穿过。用常规的思维形式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出格”才能成功。

  用四根筷子(不许折断),能否搭出一个“田”字?同样需换一种思维,将筷子的端部(事先设定要用一头圆一头方的筷子)合成一个“田”字。这时“田”字内的空间变成了实的筷端;相反筷的边沿却换成了“田”字的实线。这是更深一层的思路了。

  设计师在创作过程中,就要运用这种形象思维方式。当然室内设计还应当顾及许多条件:功能的、结构的、材料的以及时代性、室内语义的等等。

  室内语义,这是一种专业所特有的设计思路。例如有些初涉者不懂得材料的特定意义,因此做出来的形象好像纸糊成的,虚假的;或者空间缺乏均衡感等等。当然,室内语义,也和建筑语义一样,是个难以说得清楚的词,不过你可以在应用(设计)中学,边做边体会,慢慢会理解的,这就是“悟”。

  室内设计思路须从功能、技术出发,但如果作为一个作品,仅仅用这些要素进行创作是不够的,这些只能视之为基础性的(但是又是必不可少的)要素,还应当上升到对风格和个性的追求。当然初涉者会难以把握这一层次,但不着急,在设计过程中自然能把握的。

  风格总是表现性的。表现什么?表现对时代、思潮的见解,表现作者的思想、情态和艺术倾向。例如居室中的客厅,往往是居室所有空间中最值得表现的地方,这里是家庭中的公共空间、共享空间。因此,这里也最能体现出设计者的风格和设计思想。在这里,可以看出设计者对“家庭”的理解,人际关系的理解,以及对时代的理解等等。通过这里的一门一窗,一墙一柱,地板、天花、过道、楼梯,以及各种材料、色泽、灯光配置、家具等等许多的“语素”,表述出作者的创作思路和艺术风格、个性。每个设计者都有自己作品的个性,如何理解个性,用室内设计自身的语义难以说清,还是回到音乐,回到贝多芬或刘炽的作品,相互比较,也许能有所领悟,这就叫“比兴”。

  风格总是表现性的。风格与功能、技术等要素没有什么关系。说得更确切些,风格是在功能、技术等实现的基础上表现出来。例如茶座,是在满足人们喝茶(功能和技术)的基础上,追求一种以“茶”为主题的空间形态。这里的“茶”,就是风格所追求的“表现”。中国的茶文化,包括种茶、采茶、制茶、包装、水质、沏茶、茶道、茶具、茶室空间及关于茶的故事等等综合而成。要做出茶室的风格、个性,设计者须从这些文化内涵(当然还应当包括当代的时代理念和当代茶文化理念)中寻找,表现出自己的作品风格和个性。

  如上所说,美国建筑师赖特的作品,很有自己的个性。他的作品的风格和个性,就在于对形的表现,以他自己的话说:“我喜欢抓住一个想法,戏弄之,直至最后成为一个诗意的环境。”(引自《建筑师》五,219页)。他的作品在理念上是表述他的“有机建筑论”,但在形式上、直观的形象上,则表现出自己的作品个性,造型多变而统一,具有节奏感和韵律感。他的代表作流水别墅,就其形象来说则是:不同方向、不同材质,但同一要素,有机地结合(上下、前后几个块体的组合)。他的另一个代表作———纽约的古根海姆美术馆也同样,圆的、方的、高的、低的,前面的、后面的,但也有同一要素(母题)贯串起来,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或者叫和谐。

  其实室内设计作品也同样具有这种个性之美。如芬兰科学中心(见《室内设计与装修》2001-5,24-29页),从个性来说则是强调对未来的探索的表达,反映在空间形态上,其个性(风格)就表现在空间的莫测乃至消失。人似乎置身于茫茫宇宙,令人产生更多想象的余地。当然我们不太清楚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如果把他的几个作品放在一起,也许更能领悟他的风格和个性。

  又如德国卡尔斯鲁厄的国家艺术和多媒体设计研究中心(ZKM)和卡尔斯鲁厄综合大学(HFG)设计学院,改建旧厂房作为研究机构和学院,不说改建工程上的事,只就其中所展现出来的风格和个性,其实也是很有意义的。这些工业建筑表现出二十世纪德国工业时代的魅力,所以作为文化积淀,改造后的建筑形态,从其风格和个性来说,近乎斯提尔派(Style),其中多用粗黑线和简洁强烈的色块,令人联想起画家蒙特里安(1872-1944)的作品(实例见《室内设计与装修》2001-6,62-65页)。这就符合原来建筑当时的建筑思潮。从这些空间的风格和个性来说,虽然我们不知道作者本来的风格和个性如何,但至少在这一作品中给我们如此的理解。反过来说,这一作品出于改建、利用,因此作品本身的个性反映了当时当地的原型。这也可以理解作者的设计思想,当然也可以说这就是作品本身的风格和个性。

  我们对室内设计风格和个性的研究还是很不够的,而只有对设计风格和个性作深入的研究,才能进一步提高室内设计的水准。当今是多元性的时代,风格和个性特别显得突出,有研究的必要。风格和个性看来比较抽象,但仔细想来也并非不可捉摸,例如室内色彩,有的喜欢强烈的色块,有的喜欢淡雅,用线脚纹饰。又例如有的喜欢在照明、光和色方面有更多的表现;有的喜欢作更多的细部装饰;有的则喜欢用简洁的建筑本身的构件来表现。不论是居住空间、办公空间、餐饮空间等等,风格和个性总是如此。

  风格和个性还有更深层的内涵,须我们去研究、发掘。设计师也要创作出具有鲜明风格和个性的作品,让我们喜闻乐见。

  风格和个性,也使我们联想到我们的一些媒体,如《室内设计与装修》、《现代装饰》等专业杂志,能否对作品的风格和个性方面进一步关注、多作评论呢?如今,对建筑和室内作品的评论局面还没有完全打开,我们没有专门的评论家。笔者以为室内设计作品的评论局面甚至比建筑评论还不景气。关于建筑和室内作品的评论,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有专门的评论家,而且其地位高于设计师。这个局面如何打开?还须靠我们自己。专业性杂志关注评论也许责无旁贷。能否在这些杂志上开个专栏,对古今中外各种室内形态都可以评论,尤其更须重视现代的作品。

  诚然,在这些杂志上也有许多文章,但多为对作品的介绍。其中也有评论性的文章,但多为虚浮性的,如评述某个办公楼的室内设计,说它如何在“简约”中有“诗意”,但读者很难解读其中的“诗意”表现在何处,故未免玄谈。有的文章,对在室内添加一些植物之类,就说成是“生态环境”。殊不知“生态”如何理解,没有作更进一步的分析阐释。又如有的评述某餐厅,说它用“结构要素”来表达“主题”。文章中说是用矩形空间的“理性”来表达,也令人费解。对建筑和室内作品的评论,提高理论水准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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