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功能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5-07-28 上传者:liveshow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小区的多功能的要求也日渐增多。有人性化的、完善的、多功能的居住区公共服务施体系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原则分类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的分类 
商业服务类公共设施:相对于相对于居住小区建筑形式有超级市场、农贸市场(净菜市场)、餐饮建筑、零售商店以及邮电所、储蓄所、医疗服务站等等。 
教育保育类公共设施相对应的居住小区建筑形式有小学、中学、幼儿园、、托儿所等。 
管理及邻里交往类公共设施:相对应的小区建筑形式为会所、居民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符合型的小区会所。 
市政公用类公共设施:具体有变电所、水泵房、公厕、自行车库、垃圾收集点、路灯管理用房、消控中心及煤气调压站等。 
2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的原则 
2.1便利性原则 
居民的出行规律,一般可以分为两类情况:有目的的出行和无目的的出行,前者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外出,因而这类出行带有某种紧迫性,总是希望尽可能快的到达目的地。例如外出办事、上班、上学、就医、购物等。所以对于满足这类目的的小区公共建筑在规划布置时就需要特别注意,必须使其做到:服务半径最短;出行路线最顺。这也就是便利性原则的具体表现。另外,这个原则也隐含着对这样一种公众心理的满足,即人们总是希望一次外出能多办些事,所以应仔细分析具体情况,合理地做出布置。 
2.2商业性原则 
该原则是对小区公建自身良性循环要求的反应。以前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只注重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的公益性,而忽略了它的商业性。现在,我国进入商品经济社会,应该认识到:小区商业服务设施更多地应服从市场经济规律,受市场的引导。赢利性是它的基本特征,也是其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动力。因此,规划时不宜对其内容规定得过细,应更多的考虑其规模、布点以及聚集效应。 
2.3归属性原则 
该原则是对居民高级需求的反应。该原则更多的具有精神层面上的意义。主要涉及到住区居住分为的营造。如何使居民对住区产生归属感呢?这对于小区特定场所的营造有很大关系。场所占据一定空间,但它又不仅仅是空间,它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空间。场所的主体是一些特定的人,正是人的活动才使特定的空间转化为场所。 
2.4灵活性原则 
该原则是建筑师在小区公建布置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小区公建分级、配置及定额指标做出的能动性反应。 
2.4.1小区公共分级应具有灵活性;处于城市内部的小区可按二级配置,并可根据周围城市公共建筑状况适当减少公共建筑项目;小城镇本身规模小,小区配置写日常性公建可能就够了。总之,分级应灵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4.2对于服务半径,这是一个平均指标,机械的按其布置公建只是理论上的摆平,在实际使用中往往效果不好。事实上,居民的生活规律、活动路线、公建自身的效益对于公建的合理设置具有更大的作用。 
2.4.3公建项目的设置也应符合灵活性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公建的功能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性,有些公建则越来越重要,就有必要增减项目、调整规模。 
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增加。另外,小区公建的布置要考虑到所在地域的特殊情况以符合当地情况。 
2.5整体性原则 
该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规划结构的一致性:小区服务设施的配置应与规划结构相一致,形成相应的居住生活空间层次。”“居住环境的整合性:小区服务设施应与居住环境的其他构成要素(包括住宅、道路合绿地)在空间布局、建设进度和启用时间上相互协调。” 
以上探讨了小区公共建筑规划布置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将对小区公建布置具有指导性意义。 
3 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 
3.1教育保育类建筑的设计 
这是幼儿受保养,青少年受基础教育的场所。属居住小区级的建筑类型有托儿所、幼儿园和小学。托儿所和幼儿园宜联合设置这样既可以节约住区用地也便于家长的接送。在规划布置中,考虑到安全性和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托幼建筑应满足以下条件:1)幼托宜布置在小区中心和入口位置,其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三百米以内,便于家长接送。2)幼托前应留有一定规模的场地以供幼儿室外活动之用,使其得到更多的阳光和新鲜空气。3)幼托所处的环境应保持相对安静,不能有噪声干扰。4)当幼托联合设置时也应相互隔开,避免互相影响。 
3.2商业服务类建筑的设计 
商业服务设施是小区公建的主体,这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公建类型。对其进行合理安排将对百姓生活具有深远意义。在其位置选择上,若将其置于小区几何中心,虽然服务半径小了,却不符合居民出行规律,实践证明这样的商业设施使用率底、效益差。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新建的比较成功的居住小区均将商业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这样既方便了居民,也提高了经济效益。其原因己在上一节关于小区公建的商业性做出论述。 
至于商业设施的具体形式无外乎以下几种:1)成街布置。2)成片布置。3)成街成片混合布置。总之,商业设施分散布置的形式己逐渐被淘汰,因为其没有考虑到商业设施的聚集效应。另外,笔者将物业管理、卫生站也归入此类公建。物业管理现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居委会的地位,为了方便联系,比较适合将其置于小区主要出入口。 
3.3管理及邻里交往类公共建筑的设计 
在布置形式上,一般的布局手法是将会所与小区中心绿地相结合,并和商业服务设施共同构成小区公共中心。作为邻里交往类设施,这一类公建供居民交往所用,它们有许多名称:居民活动中心、俱乐部、会所、邻里中心等。其功能、性质差不多,具有人情味是其规划布置的重点。 
3.4市政公用类公共建筑 
这类公共建筑是小区得以良性循环的基础设施,如垃圾站、公共厕所、自行车库等。 1)垃圾站人人讨厌却又离不开它,历年来想了许多方法,却都有不如意处。笔者以为最好的方法还是垃圾袋装化,在每个住宅楼前设有盖垃圾桶。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收取,运至垃圾站。2)公共厕所不宜单独设置,宜和其它类型的公建联合设置,如商业服务设施、小区活动中心。它应布置在容易找到又相对隐蔽的地方,所以将其布置在沿街又不正面对街,街上设明显标志是个不错的选择。3)自行车库是个老大难问题,现在一般有下列两种布置方式:分散布置、集中布置。对于多层住宅,可以将其底层作为自行车库进行分散布置,每户一间:也可以集中布置,集中车库宜布置在组团的出入口,这样存车取车均不须走回头路了。而对于高层住宅,车库一般设于底下或半地下层。有些小区采取室外集中停车的方式,经过设计的车棚不仅没有破坏环境,其高技的外观还可以成为小区独特的风景线。 
对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商业服务设施自身的经营效益、富有人情味的场所的营造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其总体布局,在考察中发现存在着这样一种原生态模型:1)商业服务设施分布于小区主入口,或成街布置直至小区活动中心,或成片集中布置。2)小区活动中心则与小区中心绿地相结合共同构成环境优美,可达性好的令肠里交往场所。3)幼托则结合中心绿地布置在较为安静的地方,小学则布置在小区一侧。 
4 结语 
总之,小区公共设施是解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活动需要的基本保证,也是小区稳定的物质基础。小区规划应充分注意设置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考虑居民生活要求和行为轨迹,分级设置,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所以在做公共中心时,要有整体的概念,使其与整个小区环境有机结合,创造富有空间特色的小区公共空间。 
参考文献: 
[1] 琚利民. 居住小区环境设计[j]. 山西建筑 , 2003,(13) 
[2] 张莉娟, 孙洪庆. 居住小区规划设计问题探讨[j]. 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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