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绝热工程 4.1绝热材料准备 4.1.1绝热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具体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符合中国石化质量标准。 4.1.2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容重为100-150kg/m3,具体见附表一。 4.1.3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应具有耐燃性能、膨胀性能和防潮性能的数据或说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规格性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详见附表一。 4.1.5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用于不锈钢表面时,其氯离子浓度应小于25ppm,而且不含有应力腐蚀抑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