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防火门、防盗门的安装。 1 材料产品要求 1.1 防火门、防盗门的材质、规格、型号、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五金配件配套齐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1.2 防火门必须为经消防部门鉴定并认可的产品,其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1.3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防火、防盗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实际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 防腐材料、填缝材料、密封材料、防锈漆、水泥、砂、连接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