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施工合同,适合在建设过程中总包与劳务公司之间的发承包,内容详细。WORD格式,共20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