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07-08 07:32:13 来自: 园林景观 / 医院疗养景观 /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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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1.1 简介 本项目设计出图为1号门诊楼(包括A号妇幼门诊楼、B号门诊楼、C号医技楼),本项目于10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中的设备用房、医技部分相连,下部为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车库部分。本项目1-A号及1-C号地上四层;1-B号地上五层,局部为闷顶层,建筑面积17066平方米建筑,高度22.7米,为多层公建,二级以上甲等医院。各层主要功能:一层为产科门诊、挂号收费、输液大厅及急诊部;二层为儿科门诊、药房及检验科;三层为妇科门诊、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及超声科;四层为生物治疗中心、电生理、特检科、内科、神经内科及内镜中心、五层为会议室、行政办公等。 1.2 建筑与结构形式 1.2.1 本楼除楼梯间、变配电室、机房控制室、配电室、电气间、弱电间、设备间、垃圾间、库房、新风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不吊顶外,其它部分全部吊顶。具体不吊顶的部位应以建筑专业要求为准。 1.2.2 本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独立基础;全部楼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 1.2.3 本项目各电气井、弱电井应高于同层地坪100mm及以上,以防止地面水的侵入,具体做法由土建统一处理。 1.3 建筑防火 本楼防火设计分类为一类,其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防火分区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的面积要求进行划分,防火分区编号及示意图见各相关电施平面图。 2. 设计范围 2.1 本建筑电气为施工图设计,室内精装修以及其他项目均不包括在本次设计范围。 2.2 本单体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低压供配电系统、普通电力、消防电力、各类照明、空调电力、给排水与暖通空调专业工艺设备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及等电位连接、防雷过电压保护系统、公共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等有关内容。 3. 设计依据 3.1 国家与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9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201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14287-200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T14-082-2012 《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DBJ/T14-071-2010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管理系统》 L13D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9-88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33-200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0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版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分册)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 其它相关的国家与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3.2 参考建设单位针对本工程所提供的电气专业设计的有关问题和书面答复意见内容。 3.3 参考各相关专业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条件和工艺设备技术要求。 3.4 设计中采用的安装施工做法,执行或参考国家及山东省现行的相关电气标准图集。 4.变、供配电系统 4.1负荷等级及各类负荷容量: 4.1.1负荷等级: 一级负荷:手术部、重症监护病房(ICU)、剖腹产室、危重病人(抢救室)、分娩室等、治疗室的电力和照明,培养箱、冰箱、恒温箱和其它必须持续供电的精密医疗装备,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扫描室、百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走道照明用电。防烟及排烟设施、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用电,安防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普通电梯(客、医梯)用电,排污(水)泵、变频调速恒压供水生活水泵用电等。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根据《民规》规定,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等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如呼吸机等)及照明用电。 二级负荷:除百级洁净度手术室之外的其他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电子显微镜、一般诊断用CT及X光机用电等。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的负荷。如一般电力、照明、通风空调等用电负荷。 4.1.2各类负荷容量: 对于通风空调、风机、水泵、电热、电梯等用电设备按相关专业工艺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容量进行负荷统计,其备用设备容量不计入在内;对于照明等设备用电负荷按规范照度标准、单位容量法和具体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负荷统计。用电负荷容量统计见低压配电系统图纸。 本单体项目一级负荷消防设备安装负荷为142.0kW;一级负荷其他安装容量为627.18kW;三级负荷安装容量为558.85kW;备用干线负荷安装容量不计入在内。 4.2 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4.2.1 本工程共设置10KV高压配电室1个,低压配电室1个。设置于10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北侧,负责整个院区建筑物的供配电。拟设置四台变压器(分别为TD1~TD4),其中TD1、TD2两台各2000KVA变压器供整个院区建筑物的电力及照明用电、TD3一台1600KVA变压器供空调设备用电,TD4一台1000KVA变压器供医技科放射设备用电。本工程高压供电方案、变配电室及变压器设计选型仅提出设计要求,具体设计待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设计归属后另行设计出图,本设计不包括此部分设计内容(具体说明详10号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电气设计总说明)。 4.2.2 本工程设计要求高压进线由两个不同区域35KV降压站(或同一35KV降压站不同变压器的高压母线)城市电网引来两路10KV高压电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害。所以两路高压电源正常时各自负责50%的负荷,当任一路电源故障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全部负荷。进线由1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北侧穿管埋地引入地下一层变配电室。 4.3 备电电源和应急电源: 4.3.1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如重症监护病房(ICU)、手术部、剖腹产室、危重病人(抢救室)等,采用双路市电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因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快速启动恢复供电时间为15~30s,不能满足特重负荷自动恢复供电时间为t≤0.5s的要求,故采用UPS并入备用母线上,来弥补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差;UPS应急放电时间按15分钟考虑,并适当考虑同时使用的功率,从而达到电源容量共享。 4.3.2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机房设备用电、安防系统设备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设备等用电,除采用双回路市电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外,另外增加应急专用电源或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4.4 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 4.4.1 高压供电系统:两路10kV电源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运行,中间设置母联开关,平时两段母线同时分列运行,当任一路电源故障或断电时,通过手/自动操作母联开关合闸,另一路电源负担全部一、二级负荷.

[山东]某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配电设计cad全套电气施工图(含设计说明)-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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