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施工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济责任,保证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制作运输安装等。 1.4承包范围:某某工程的铝合金门窗 2.2材料技术要求 2.2.1型材:采用江苏江南创佳型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创佳”牌铝型材。其中铝合金窗型材壁厚为1.4mm,铝合金门型材壁厚均为2.0mm;颜色与外墙面砖相匹配。 2.2.2铝合金门窗的配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推拉窗采用“春光”牌中空月牙锁,“荣顺”牌双滑轮;平开窗采用“国强”牌七字执手,“国强”牌不锈钢滑撑,“国强”牌双点锁;推拉门采用“国强”牌加强型双滑轮,“春光”牌月牙锁;平开门采用国强牌铰链。 2.2.3玻璃:采用5+9A+5中空玻璃,门窗玻璃单片≥1.5m2,窗台低于500及7层以上平开窗,均采用钢化玻璃。 2.2.4发泡剂采用上海“裕中”产品,密封条为三元乙丙橡胶;主条采用经过硅化处理的丙纶纤维密封主条;胶水采用中性胶。 2.3所有铝合金门窗都需预留纱窗轨道,但纱窗不做。 2.4所有材料产品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2.5乙方负责对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工作,由于设计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造成工程达不到验收要求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6门窗具体尺寸详见附图。 2.7乙方应制作样窗报甲方封存,并标明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等 2.8如乙方有同等质量或高于以上配件品牌质量的配件,经甲方认可后,可替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