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XX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业主方): 北京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使本工程保质保量圆满竣工,达到承诺目标,就本项目中的幕墙及外门窗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并就有关事宜各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科技楼幕墙及外门窗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XXX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工程承包的范围为北京院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中规定和标明的全部外装修工程(不含涂料、室外楼梯)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玻璃幕墙; 1.2 外立面金属饰板和石材; 1.3 外廊吊顶; 1.4 外立面百叶; 1.5 必须与外立面一道完成的所有外门窗(不包含酒店大堂入口及写字楼入口的旋转门,但乙方须配合安装及为安装预留条件到位)、门斗及门斗吊顶; 1.6 与幕墙有关的所有封修(室内隔墙和柱与幕墙之间的封修除外) 1.7 外柱、墙、女儿墙、屋顶设备的遮挡装饰、栏杆; 1.8 雨罩(含钢结构); 1.9 观光电梯的外围护结构(主体钢结构结构除外); 1.10 幕墙预埋件、外墙窗附框的供货及无预埋件处与主体结构连接与安装。 2. 不包含内容:预埋件图纸中标明的预埋件安装及外墙窗附框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