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2.2建筑施工测量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1) 检查测量仪器的鉴定和校验 测量所用的仪器和钢尺,必须根据国家的《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使用前7-10天,送当地计量器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合格,方可使用。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鉴定合格证的复印件。 (2) 校测起始依据 若起始依据是附近原有建(构)筑物,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人共同在现场,对定位依据的建筑物的边、角、中线、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以防发生差错。 (3) 场地控制网测量的监理 场地控制网包括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网。它是整个场地内各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平面、标高定位以及高层建筑竖向控制的基本依据。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承包人准确地测定与保护好场地控制网,首先要审查承包人的场地控制网测量方案。然后,在承包人控制网测定、自检合格后,进行验线。 a.场地控制网测量方案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场地情况,控制“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审核承包人的场地控制网测量方案。 2.3土方工程质量监理 (1) 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a、 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正确; b、 挖方和填方的边坡坡度及加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标高、平面的中 线位置、填方的基底处理和土方分层压实程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设计范围:电力、照明配电系统设计;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监控、安防系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活动室扩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话、计算机)(不涉及网络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