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和SL/T225-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截渗沟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截渗沟工程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施工管理、作业劳动组织、机械配置; (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 (4)施工进度计划; (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 (6)建筑材料试验报告; (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