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细则主要介绍了土方工程开挖的安全施工事项、监理工程师控制的要点及措施。 …… 三、本工程特点及相应监控方法 1、工程特点 ⑴、本基坑平均开挖深度为5m。基坑开挖后,边坡土质为松散软弱的人工填土,淤泥等,易引起土体滑移,影响场地的安全和稳定,为确保本工程基坑施工的安全施工,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本工程土方开挖过程中对基坑支护的影响进行监测; ⑵、据本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显示: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微承压水及深部基岩裂隙水,局部分布有上层滞水,水量较丰富。因地下水的作用,易引起底部管涌,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坑底部布置排水沟、井。基坑施工前应采取抽、降水方式保持坑内土面干爽,为基坑开挖提供良好的条件,基坑施工时,不宜长时期抽取地下水,以防造成临近地面下沉.基坑施工应以止水为主,施工其间要密切监测基坑四边土体变化情况。我部会有重点的对土层状况进行摄影,以验证该土层是否与地质报告相符; 四、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五、 监理措施 1、技术措施: ⑴、口头责令整改(现场指出,例会强调); ⑵、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限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利者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⑶、征得业主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视整改情况决定复工与否。 2、经济措施: 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对不符设计文件要求和违反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不认可其工作量,不签发进度款。 …… 共7页,编制于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