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与 2009 年 4 月 31 日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1、本工程合同; 1.2、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1.3、设计图纸; 1.4、工程预算; 1.5、招投标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条约定办法解决。 第二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双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使用于合同文本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