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根据2007年5月10日开标会确定的乙方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第一中标人,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全包班干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及双方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巫山县某镇土地整理项目。 二、甲方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指派专职技术员实地放线,进行技术指导,并由甲方监理监督施工质量。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技术规程操作。工程实行全承包,甲万不垫付任何资金。 (三)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取消其施工资格,并拒付半成品工程款,扣10-15%的安全责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