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天津XX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 证 机 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2.3.1、XX住宅楼一区6#、7#、8#、9#、10#高层住宅楼整体及地下室、地下室车库钻孔混凝土桩工程。 2.3.2 现场临时道路工程(具体范围见技术部发放的现场施工道路图)。 2.3.3 翻槽。 2.4 分包方式: 2.4.1 桩基础工程为劳务扩大分包,除钢筋、混凝土材料之外的一切辅材及机械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包含钢筋、混凝土等一切材料的现场倒运)。 2.4.2 现场临时道路及翻槽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含施工所需用的一切材料及机械) 2.4.3 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规定承担责任,不得转包及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