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程 二、地址:。 三、承包内容:EPS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包括材料、施工、运输) 2、工程量:暂定㎡,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3、工程总价: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人工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六、施工工期:20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