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编制压力管道冲洗吹扫作业指导书,使压力管道清洗作业规范化,便于其质量控制。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指定压力管道工程的系统吹扫。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其系统吹扫施工就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但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公称直径大于800mm的管道。大于800mm的管道,采用人工清理方法施工。 3 职责 3.1 管道的冲洗吹扫的质量控制由检验责任师控制。 3.2 冲洗吹扫方案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质保师审核,监理批准。 3.3 项目施工队进行操作记录,项目检验员检查,项目质保师、检验责任师、监理共同验证,施工员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报。 4 施工准备 4.1 材料要求 4.1.1 用于管道吹扫施工的钢管、钢板、法兰、螺栓、垫片、阀门、各种型钢等临时材料,质量应良好、外观检查合格。 4.1.2 用于管道吹扫用施工的其它临时材料(如橡胶软管、消防水带等)应质地良好,外观无缺陷。 4.1.3 蒸汽吹扫用的配管材料中管材和弯管应用无缝材料要有足够强度,密封材料应用钢垫,紧固件应使用合金螺栓,且材质要有明显标志。 4.2 主要机具 4.2.1 常用设备:氩弧焊机、电焊机、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 4.2.1 常用工具:磨光机、扳手、无齿锯、氧一乙炔切割器、手锤、护目镜、耳塞、防毒面具等。 4.3 作业条件: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合格。界区外公用工程已可向界区内输送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