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十、十五、二十五层楼地面、天棚、门类、固定家具、照明灯具、弱电配管配线以及给排水、洁具安装等的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其中:洁具、活动家具、工艺品、壁画属甲供材料,地毯甲方施工,吊灯、台灯甲方施工;) (二) 编制依据 1、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深圳市中建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施工变更图、变更通知单进行编制。 2、按深圳市2003年版《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计算工程量规则施工图承包范围实地测量工程量及计项、计价办法及取费标准。 3、主材价格按照甲方工程部定价通知单进行换算,甲方未定价部分主材按深圳市定额站2006年信息价执行。 4、按竣工图编制程序进行分部分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