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在苯酚丙酮改造工程监理工作中,始终要把质量和安全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来抓。 6.1 脚手架的使用 (1)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许使用; (3)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档,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架子; (4)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停止露天环境设备施工。雨雪过后进行施工,必须要有防滑措施。 6.2 高空作业 (1)对于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对于高度超过3.2米的作业空间,必须在外围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2)各种预留洞口,均应视具体情况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6.3 交叉作业 (1)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严防带电金属导线乱扯乱放,严格检查导线破损漏电。 6.5 焊接作业 (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水、防潮及通风良好的棚内。焊接用的软导线在过路或易损伤处应架空或埋地铺设,并严禁与电源线共同铺设。 (2)焊工应经常检查安全带有无烧损,其安全带用悬挂绳必须全部加套。并不得穿戴化学纤维制作的防护用品。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乙炔气瓶以及软导线、气带等,不得交混在一起。 (4)严禁在带压、带电和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设备上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