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适应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智能建筑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 1.0.3 本标准根据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智能建筑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中甲级,适用于配置智能化系统标准高而齐全的建筑中;乙级,适用于配置基本智能化系统而综合型较强的建筑中;丙级,适用于配置部分主要智能化系统,并有发展和扩充需要的建筑中。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图一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图二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图三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图四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图五
本图纸为上海某中学标准层建筑设计平面图, 比例为1:100, 设计依据本方案设计根据甲方常规要求 并遵循以下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仅供设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