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线施工作业
1.线路封锁施工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开通线路放行列车;
2.检查线路发现严重超限处所,不及时采取措施消灭,不填写检查记录;
3.非封锁时间使用单轨小车、小平车倒运施工用料,无专人防护,搭人或将小车单独支放在轨道上;
4.邻近既有线或妨碍行车的作业,不设置安全防护栏、警戒绳或擅自移动、撤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5.线路上存放路料或机具,侵入限界;
6.不按规定申报施工计划或无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擅自动道开工;
7.涉及安全的重要信息,30分钟内未向建指汇报;
8.在站内或复线区间作业人员步行上下班背向列车运行方向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
9.卸车作业前扩大准备,卸车后不清道,不检查线路、车辆;
10.距爆炸物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范围内吸烟、用火;
11.动道施工未按规定对线路检查并记录、封锁前扩大准备作业或封锁慢行手续未办好就动工;
12.施工车辆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不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
13.防护员或带班人员当班打瞌睡;
14.其他严重威胁行车安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15.按规定必须有电务部门配合施工的项目,不与电务部门联系或电务人员未到擅自拆除轨道电路;
16.施工安全防护标志设置不标准,防护用品不齐全,防护员不持证上岗;
17.在线路上坐、卧休息、钻车底;来车时不按规定距离下道避车;
18.在道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黄马夹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在离地面以上的高空或陡坡上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19.新开工项目,开工前未探明电缆、光缆位置,擅自开工;
20.新项目开工前不跟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配合人员未到场擅自动工。
21.其他违反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隧道施工作业
1.洞口边仰坡不按设计支护,截水沟不按设计砌筑并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山坡危石没有清除干净;
2.洞身开挖不按地质情况确定施工方法,Ⅳ、Ⅴ级围岩全断面开挖;
3软弱围岩初级支护没能紧跟开挖面,中硬岩距开挖面超过,格栅拱架加工不合格,安装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网铺挂与隧道断面不相适应并与锚杆联接松动,超前支护、系统锚杆没按设计施作、注浆不饱满,锚杆不安装垫板,喷锚厚度、平整度、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没有采用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