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土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出发,对施工现场安全、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和施工质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施工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common problems in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paper gives the detailed discussion on problems such as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the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strategies and methods in construction are given. 
  关键词:土木建筑;施工问题;对策 
  Key words: civil construction;construction problems;solution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081-01 
   
  1土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场地设施、行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主要对施工中人的行为、物、环境状态依据经验来管理和控制。其中场地设施、行为安全管理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是对现场设备、工人的一般安全进行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首先应该从硬件上着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设备、工具及器具安全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是要大力发展与改进施工机械,保证施工机械的各项安全性能;二是专用施工工具、器具均应带有安全保险装置,并且使用方便。例如混凝土强制式搅拌机应当设计为全封闭式,动力开关与开盖系统形成联锁,开盖时不能搅拌,搅拌时不得开盖等等。②脚手架的安全。脚手架的杆件必须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来使用,尽量使用标准化、正规化的产品。除了考虑经济因素以外,应更多地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在材质和外形上有所突破。③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设计。能否制造一种既安全又移动方便的安全带,或是绳子与安全带结合使用,既安全又有一定的工作空间,使用方便。④施工现场最基本的安全管理设施。工地作业区、高空作业应采取围挡、安全网全封闭;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安全。 
  2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由于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程序复杂,所以找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管理是非常重要。合同违约现象严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了临时需要随意修改合同条款,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缺少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工程监理面窄,且素质低下;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土木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但目前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施工单位随意压价,工程监理为了能够得项目而勉强接受,抑制了工程监理的积极性,不但难以起到工程监理的作用,也使监理市场十分混乱,限制了监理事业的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施工者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可采取以下对策:①提高土木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首先,强化施工企业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思想指导行动,只有建立起质量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工程的质量,同时要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贯彻到整个企业,使其成为全体工程人员的自觉行为。其次,把好原材料质量关。从源头抓起,采购的钢材、木材、砂及其他重要原材料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再次,严控施工检验程序。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逐个逐项检查,有质量标准依据的要根据标准核对,能够实际测量的要实际测量。只有这样,才能全力保障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②完善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首先,增强施工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这不但有利于施工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情况,更是工程质量的最终保证。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③完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理的积极作用。首先,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素质上的先进经验,对监理工程师的认定。其次,扩大监理人员的监理范围。将监理法范围扩大到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设备招标、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等重要环节。再次,规范监理市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费用标准,提高工程监理的积极性,促进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3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公害问题及对策 
  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土木工程项目施工对城市所造成的环境公害也逐渐暴露出来。正如其他的工业生产一样,土木工程施工也给城市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诸如粉尘、有害气体、噪声、强光、固体和液体废弃物、杂乱的施工现场、高空坠落物、地震以及其他偶然事故等,都不同程度地对城市居民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造成了伤害。从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来看,均对城市中的土木工程施工的公害问题有不同程度的涉及。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89年)、《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89年)、《环境保护法》(1989年)和《建筑法》 (1998年)等。对于城市土木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来讲,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应对或减少城市土木工程施工造成的环境公害,主要有以下五类对策:①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这类对策能够有效地减少粉尘、有害气体、噪声、地震、废弃物、高空坠物和其他类型的施工公害,其作用是十分全面的。②加强施工管理。这类对策能够有效地减少粉尘、噪声、废弃物、高空坠物和其他类型的公害。③采用预制装配施工方案。这类对策能够有效地减少粉尘、噪声、废弃物、部分高空坠物和其他类型的公害。④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这类对策能够有效地减少有害气体、噪声、地震和其他类型的公害。⑤采用优质的工程材料。这类对策能够有效地减少施工隐患,保证施工的安全、有效的进行。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土木工程的施工涉及到国计民生,所以,完善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是推动我国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的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土木工程施工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建设优质的建筑物;政府的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维护建筑业的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彭慧军.谈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4). 
  [2]王宏伟,刑燕君.浅谈土木工程施工的分析[J].工程建设与管理,2008. 
  [3]周心培.浅析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问题[J].建筑技术与应用,2009(6). 
  [4]胡寅.土木工程的施工管理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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