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对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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