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子
广义的建筑空间包括由于建筑的存在而限定的所有空间,如城市空间、外部空间和建筑内部空间等。而狭义的建筑空间则专指建筑内部空间。在没有特殊注明的情况下,本文所讨论的建筑空间是狭义的建筑空间概念的扩展,是建筑内部空间以及与建筑内部空间尺度相似的、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建筑界面限定的建筑灰空间的总称。
对建筑空间的讨论无法离开其在现实维度中几个基本方向的界面,如侧面、顶面和底面。地心引力的客观存在使建筑在上下两个方向的界面——顶面和底面与其它方向的界面在存在形态的可选择性上有巨大的差别。现代主义运动初期的荷兰风格派将方盒子般的建筑空间分解为六个方向的壁板,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是通过将不同方向的空间界面抽象为存在形态相似的“面”,使建筑空间不同方向的界面相对匀质化、同一化。
荷兰风格派所采用的壁板由直线和平面构成,回避了将建筑的不同界面同一化的最大障碍——地心引力。而在当代对于建筑空间的探讨早已突破了荷兰风格派的直线和平面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建筑空间不同方向的界面再次远离了同一化。其中底面作为建筑空间中与人最直接、最频繁接触的界面,在形态选择上却最受限制——平坦几乎成了对建筑空间底面很难逾越的要求。
那么,是否存在不平坦建筑空间的可能性?如果存在,不平坦建筑空间本身的自由度和灵活度有多大?这个问题其实是建筑空间不同方向的界面重新获得同一性,也就是获得相等或相近的设计自由度的可能性的问题。
这也是本文对不平坦建筑空间的探讨的出发点所在。
2.人的活动和有序不平坦建筑空间
对建筑空间及其不同方向的界面的探讨,离不开建筑空间中人的活动。我们的探讨也将从空间中人的活动开始。
建筑空间中人的活动类型多姿多彩,但可以基本抽象为两类——动态活动和静态活动。前者包括交通等功能,是对建筑空间的底面状况最敏感的活动形态。后者则更多与家具等建筑空间设施发生关系,与建筑空间底面接触有限,对建筑空间底面状态相对不敏感。
我们先从动态活动入手探讨空间的平坦度问题。设想一个人处于一个平坦建筑空间内,在空间没有家具等其它功能设施限定和组织的前提下,人的活动方向是自由的。如果不考虑建筑其他界面特征及细部处理对人的活动的暗示性作用,那么,这个人有可能向任何方向运动。也就是说,一个没有其他处理的平坦建筑空间不会对人的活动做出基本限定。
但如果将平坦建筑空间替换为最简单的不平坦建筑空间——倾斜建筑空间。那么,处于其中的人的活动就具有了明显的方向性。沿着倾斜面向下走或向上走便成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两个方向则随着空间性质的差别而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相比之下,沿着与倾斜面处置的方向活动则不被倾斜建筑空间的暗示性所鼓励。
对人的动态活动的方向性的需要为这类不平坦建筑空间产生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典型的例子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设计的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的螺旋状展示空间。在现实的建筑空间中,人的活动常常是动静结合。而如前所述,静态活动对建筑底面的状态并不敏感,于是这种空间与静态所需空间的结合产生了一些变体。如雷姆。库哈斯的法国Jussieu大学两图书馆方案中的折返坡道状阅览室空间。这种具有明确方向性的不平坦空间的最大意义是通过人在空间垂直方向活动过程中界面的连续性,消解了传统建筑形态中“层”的概念,促进了建筑空间在垂直方向的进一步解放。
除此之外,静态活动的功能性要求也可以产生不平坦建筑空间。如剧场建筑的后排座位升起而导致的不平坦空间,其合乎逻辑的发展是汉斯。夏隆在柏林音乐厅中采用的空间形态,空间底面虽然更加复杂多变,但归根结底仍然是以舞台为中心的功能性不平坦空间的变体。
这两类不平坦建筑空间都是有序且具备明确方向性的,并且是不平坦建筑空间中较简单的空间形态,已经有成熟的技术基础和实现的可能性。我们可以把这类不平坦建筑空间通称为有序不平坦建筑空间。
而更加复杂且相对无序的不平坦建筑空间由于各向同性的彻底丧失,人在其中的动态活动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神经系统一定程度的小心和紧张。也正因如此,活动于其中的人往往倾向于在其中选择一条平坦度最高的曲线作为穿过性活动路线。这也正反映了无序不平坦与人的动态活动的不容易调和的矛盾,和这类不平坦空间较少被采用的基本原因。
那么,我们对不平坦空间的探讨是否会止于有序和方向性呢?是否存在更加自由但却具备足够合理性的不平坦建筑空间呢?
3.空间功能的细分和更自由的不平坦建筑空间
空间功能的细分是创造更自由的不平坦建筑空间的一个可行且实用的方法。这个方法是通过将一个建筑空间所承担的功能进行分解,成为众多数量的子空间的集合。然后,通过更进一步的功能分析,从各子空间之间恰当的相互关系入手进行分别设计。这种方法导致的结果是:在每个子空间相对平坦的前提下实现整体建筑空间的不平坦。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演示一下在这种方法的运作下不平坦建筑空间的形成过程:假设一个普通的10人办公室空间,其中有前台、管理层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员工办公空间、就餐空间和小的休息空间,以及将这些空间串联起来的交通空间。空间的底面是完全平坦的。然而,平坦从建筑功能上是否是这个办公空间组合最合理的选择呢?
例如前台,作为公司的形象展示和对公司来客起到管理功能的空间,来客的水平视线高度是否是公司形象展示的最佳位置?前台服务人员在端坐状态下视线位置在何处为最佳。如此分析的结果,前台的地面与入口处保持相同的水平标高似乎未必是最佳的选择。
同样道理,公司管理层办公位置的标高是否可以适当抬高,以便于视线可以随时掌握公司任何部位的动向?会议室的标高是否可以适当降低,形成一种更加内聚的会议氛围?即使同样为员工办公空间,员工的工作性质是否也有微妙的差别?有些员工的工作相对独立一些,而有些员工则必须与其他员工密切配合。还有每位员工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是否也有个人特征鲜明的工作习惯?这是否也会让每一个员工具体的办公空间地面的标高也各不相同?
最后,面对这些不同标高的子空间,将其串联起来的交通空间是否有必要保持相同的水平标高?交通空间本身在可接受范围内的不平坦是否更加有助于每个子空间自身的性质和特征的表达?对于不同水平标高的子空间,什么是最恰如其分的联系方式?台阶、坡道甚至空间本身即采用自由曲面?……
在提出这些问题并按照现实的情况对其做出选择之后,我们发现,更加自由的不平坦建筑空间产生了。
以上我们的假设更多地基于功能理性的原则。但这个过程并不排斥感性因素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感性因素对于把握或变性因素的选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这个过程演示中我们没有考虑功能的灵活可变性。如公司人员构成的变化、员工的流动等等。但通过使用现代技术所能够采用的各种手段,实现不平坦建筑空间最大限度的可变性,应该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4.家具的空间界面化和小尺度不平坦建筑空间
建筑空间功能不可能无限制的细分下去。作为每个特定的个人或每个特定的活动所需要的空间尺度,或者说,人自身的尺度,是空间功能细分的尺度极限。
在前面的演示中,我们假设每一个子空间本身是平坦的,或者,至少是相对平坦的。然而,每个子空间本身的平坦是否是必需的呢?
我们可以通过对空间中的家具的探讨得出结论。家具除了被当作建筑空间的配套服务设施外,是否也可以与地面一起被看作建筑空间的下部界面?
我们注意到,固定家具作为建筑空间中的不可变因素,对空间的性质和特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非固定家具,虽然对于建筑空间的依附性要小得多,但如果移去这些固定家具,空间的性质和特点也必然会发生改变。所以我认为,将家具与空间底面一起作为建筑空间下部界面来探讨是可行的。即使不可行,至少家具存在着空间界面化的可能性。
这样,我们就可以设想,如果在设计中将地面和家具作为连续的界面进行设计,而不是将家具作为建筑空间的附属品来处理的话。那么,即使作为一个在功能上无法继续细分的子空间,也存在着成为不平坦建筑空间的一定程度的合理性。
意大利maO/emmeazero建筑工作室的作品h-Ouse证实了这个判断。[1]H-Ouse是一个介于建筑设计和产品设计之间的设计作品,是一个外表面相对固定而内表面可以灵活变化的容器。这个供居住用的面积很小的容器通过内表面的灵活变化可以承担诸如多媒体、游戏、就餐、洗浴、性及睡眠等各种功能。这个方案令人感兴趣的是其内表面的变化导致的空间下部界面的变化。其形成的一系列空间的下部界面形态可以被分别归类于基于功能要求的有序不平坦空间(多媒体)、无序不平坦空间(游戏)、平坦空间的界面连续化(性及睡眠),以及家具或设施的空间界面化所形成的不平坦建筑空间(就餐和浴室)。在最后一种情形中,我们可以联想到建筑空间的最初形态之一——山洞的建筑空间形态。家具的空间界面化的结果与建筑空间所能追溯的本原竟如此接近。
5.表现主义的不平坦建筑空间
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从建筑空间的功能性特征出发,探讨了三种不平坦建筑空间产生的途径,这就是:来自于人的动态活动的方向性要求或静态活动的功能性要求的有序不平坦建筑空间;来自于空间功能的细分的不平坦建筑空间和来自于家具的空间界面化的小尺度不平坦建筑空间。这些探讨从空间功能上赋予不平坦建筑空间以充分的合理性。但我们仍然不能忽略更大程度上来自于表现主义的不平坦建筑空间。
FOV建筑工作室1997年设计的虚拟住宅方案通过不平坦的、连续的建筑空间,试图达到数学上著名的“莫比乌斯带”所展示的有趣的空间界面特点。这里的不平坦建筑空间更多来自于表现主义,但同时是对多维连续建筑空间的一个有益的探索。
雷姆。库哈斯1990年的摩洛哥Agadir宾馆及会议中心竞赛方案的广场空间可以认为是表现主义的不平坦建筑空间的代表性作品。“我们的主题是一栋覆盖于屋顶和和平台之下的建筑,目的是为了要营造一个广大的空间,一个面向海、加盖于沙滩之上的广场。”
广场空间位于由宾馆和屋顶上的豪华会议厅组成的“顶盖”和由会议中心组成的“基座”之间。空间的不平坦本身“是沙丘地形的延伸,也是这个主题中的主要构成因素。”“基座”的功能处理是产生这种不平坦建筑空间重要条件之一。广场空间本身属于由“基座”、“顶盖”及柱网限定的建筑灰空间。除了入口大堂、内院、自动扶梯、垂直交通设施及部分服务设施外,整个广场空间的景观性特征远重于功能性特征。
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表现主义的、非功能性的不平坦建筑空间之所以能够成立,几个基本因素是不能忽视的。
首先,基地环境本身的特征赋予这个不平坦建筑空间以合理性。大海和沙丘的存在,向公众开放的广场使这个空间更多与海滩上的游客而不是与建筑本身的功能发生关系。同时,建设于海滨的宾馆和会议中心这一建筑性质本身也对建筑提供了更多的景观要求。
其次,对流线系统的精心设计是此空间成功的基本保证。口袋形的基本道路选择了不平坦建筑空间中相对平坦度较高的位置。自动扶梯和垂直交通系统的设置更使此广场空间实现了流线系统的多层次和立体化。空间“顶盖”的同样自由曲面的形态与广场地面紧密结合,使这个广场空间作为一个富于个性的空间体验场所得以存在。
所以,并不是说表现主义的、非功能性的不平坦空间是一种可以随心所欲的空间游戏,其仍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建筑基本因素的制约,是显而易见的。
6.跋对不平坦建筑空间的探讨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空间形状和界面的最大可能性的探讨创造更富于个性特征的建筑空间,最大限度的突破盒子空间呆板单调的空间形态;其次,通过对空间内部形状的突破入手,为建筑形态的设计争取最大的自由度。
近年来以雷姆。库哈斯、MVRDV等建筑师的一些作品为代表的对建筑空间的多维连续性的探索成果引人注目。而建筑空间的多维连续性问题则直接与不平坦建筑空间相关。对不平坦建筑空间的进一步探索可以为建筑空间的多维连续性探索争取更大的突破空间。
布鲁诺。赛维的《现代建筑语言》一书中对于现代主义建筑区别于古典主义建筑的“七个基本原则”的总结,其中的“功能原则”、“四维分解法”和“时空连续”三条基本原则为本文提供了宝贵的方法论基础。
对设计自由度最大化的探索和对于限制条件的极限化突破是从建筑产生以来、特别是现代主义运动以来众多建筑师的研究目标。这种探索和研究注定还要继续下去。期待本文的初步探讨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作者: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