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的设计费是怎么算的?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校对阶段(单位:元)
3)审核阶段(单位:元)
4)重复使用
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
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
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
6)可研报告
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
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
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
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
7)附属工程
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
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
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
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
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
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
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