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人必知必会:建筑中的基本概念 发布时间:2015-09-07 上传者:shaqianmo
1、什么叫建设工程?什么叫建筑工程?什么叫民用建筑工程?
答:
1)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建筑工程也指房屋建筑工程,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公共活动的工程实体,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37]第2条第2款,[60]第2.0.1条,[71]第2.0.1条,
2 、什么叫新建、扩建、改建?
答:
建设工程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所谓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所谓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重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所谓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于改建项目。
[37]第2条释义
3 、什么叫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答:
1)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资人,也称“业主”。
2)勘察单位,是指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等工作的单位。
3)设计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作的单位。
4)施工单位,是指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
5)工程监理单位,是指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在建设单位委托的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37]第3条释义
4 、什么叫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答: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49]第4.0.2条
2)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根据建筑部位及专业性质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一般情况下,一个单位工程最多可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及电梯等九大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和类别等划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60]第4.0.3条、第B.0.1条
3)分项工程:将一个分部工程进一步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60]第4.0.4条
4)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搂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0]第2.0.5条、第4.0.5条
5 、地基础设计等级如何划分?
答:
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即甲级、乙级和丙级。具体见下表:
设计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基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63]第3.0.1条
6 、屋面、地下室防水等级如何划分的?
答:
1)屋面工程防水等级标准见下表: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防水等级
防水层
合理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64]第3.0.1条
2)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见下表:
防水等级
标准
1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2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任意100㎡的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3级
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4级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
[72]第3.0.1条
7 、住宅工程按层数是如何划分的?
答: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62]第1.0.3条
8 、什么叫砌体结构?什么叫混凝土结构?什么叫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板柱结构?什么叫世构体系?
答:
1)砌体结构:有快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砖砌体、砌快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210--2001]
2)混凝土结构:以混凝土为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69]
3)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是指在所有框架梁中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有时也在上层柱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的框架结构。预应力混凝土板柱结构是指由水平构件为预应力混凝土板和竖向构件为柱所组成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依据《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140--2004]
4)世构体系: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梁、板,通过钢筋混凝土柱后浇部分将梁、板、柱及节点连成整体的框架结构体系。其框架部分简称世构体系。 [依据《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世构体系)设计规程》苏JG/T006--2002]
9 、什么叫智能建筑?什么叫住宅(小区)智能化?
答:
1)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
2)住宅(小区)智能化:它是以住宅小区为平台,兼备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等功能系统以及这些系统集成的智能化系统,具有集建筑系统、服务和管理于一体向用户提供节能、高效、舒适、便利、安全的人居环境等特点的智能化系统。
[7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10 、什么叫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什么叫办公自动化系统?什么叫综合布线系统?
答:
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电力、照明、空调、给排水、防灾、保安、车库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综合系统。GB/T50314--2000]
2)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由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
3)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它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
[7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11 、什么叫桩基础?什么叫地基处理?什么叫复合地基?
答:
1)桩基础: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地基处理: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
3)复合地基: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63]
12 、什么叫刚性防水层?什么叫柔性防水层?
答:
1)刚性防水层:采用较高强度和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如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
2)柔性防水层:采用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性的防水材料,防水卷材、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72]
13 、什么叫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答:
1)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62]第2.0.24条、第2.0.25条
14 、什么叫层高和室内净高?
答:
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62]第2.0.10条、第2.0.11条
15 、什么叫建筑装饰装修?
答:
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GB50210—2001
16 、什么叫住宅工程初装修和全装修
答:
1)住宅工程初装修是指住宅工程分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向居民提供部分初装饰(俗称毛坯房)住宅,由住户根据需要进行二次装饰,减少浪费,防止房屋结构损坏。[44]第一条、第四条
2)住宅工程全装修是指房屋交钥匙之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又称装修一次到位。[45]第1.1.2条
17 、什么叫建筑幕墙?
答:
建筑幕墙是指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幕墙按饰面板可分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和组合式幕墙;按结构形式可分为有框架幕墙(隐框、半隐框、明框、单元、半单元)和无框架幕墙(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全玻幕墙有底部支撑结构、悬挂式结构、混合式结构,点支承幕墙有点支式结构、钢索点支式结构、杆件点支式结构),有框架幕墙框架型材可分为型钢型材、铝型材和不锈钢型材。 [77]
18 、什么叫抗震设防烈度?什么叫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
答:
1)抗震设防烈度:指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2)抗震措施: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抗震构造措施: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74]第2.1.1, 2.1.9, 2.1.10条
19 、南京地区设防烈度是多少?七度地区房屋高度、层数有什么要求?
答:
1)南京地区除高淳为6度外,其余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
2)7度地区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见下表:
房屋类别
多层砌体
底部框架-抗震墙
多排柱内框架
普通砖
多孔砖
多孔砖
小砌块
最小墙厚(mm)
240
240
190
190
240
240
高度
21
21
18
21
22
16
层数
7
7
6
7
7
5
注: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处。
3)7度地区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最大高度限值见下表:
结构类型
框架
框架-抗震墙
抗震墙
部分框支抗震墙
框架-核心筒
筒体结构
板柱-抗震墙
最大高度(m)
55
120
120
100
130
150
35
[74]第A.0.8、7.1.2、6.1.1条
20 、什么叫验收和进场验收?
答:
1)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跟据相关标准以书面行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进场验收: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60]第2.0.3、2.0.4条
21 、什么叫返修和返工?
答:
1)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3)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60] 第2.0.16、2.0.17条
22 、什么叫标准?什么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答:
1)标准是指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定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①国家标准:是指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或国家需要控制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发布。国家标准是“通用的”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通用,不受行业的限制。
②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行业标准在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③地方标准: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相抵触,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适用,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
④企业标准:是指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在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时,国家鼓励企业在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一般报当地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
23 、什么叫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是指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违反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强制性标准的强制作用和法律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
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2)除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也就是说,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这类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但一经接受采用,或各方面商定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之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各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42]
24 、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什么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答:
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重复的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9]第三条
25 、什么叫建筑工程质量?
答: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60] 第2.0.2条
26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
答: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
1)适用性:是指工程满足建设目的的性能。
2)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以后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可能性。
3)耐久性:是指工程确保安全,能够正常使用的年限,也是工程竣工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4)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期内的成本和消耗。
5)观赏性:工程形成以后,它在发挥其规划设计意图的同时,必须会给公众带来“可悦性”的判断。就是说建设工程质量不仅表现为其使用价值,而且还有观赏价值。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其能否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2]第一章第三节
27 、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
答:
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工程形成过程:
①工程立项:建设前期工作是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
②勘察:地质勘察质量失控会直接产生工程质量隐患。
③设计:设计的严密性、合理性,根本上决定了工程建设的成败,设计缺陷使工程项目质量“先天不足”,留下无法弥补的质量隐患,无证设计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后果更为严重。
④工程施工:施工活动决定了设计意图是否体现,它直接关系到工程主体结构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以及外表观感,在一定程度上,工程施工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
⑤交付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前,若保护不当,使工程受到污染、破损,将直接影响工程设计和施工效果。
2)工程作业要素
①人员素质: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通常情况下,人员素质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
②工程材料: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牢度、刚度、强度、工程外表及观感、使用功能、使用寿命。
③机具设备:工程用机具设备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施工机具的选用也很重要。
④工艺技术:一定的工艺技术水平,对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大力推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以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⑤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
3)其他影响因素:如工期、工程造价、质量保证体系。
28 、什么是工程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答:
1)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使用安全或严重的使用功能缺陷。[25]第2条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指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千元的为质量问题,可分为一般和严重质量问题。 [46]第2条、第3条、[54]
4)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①系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②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③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级别的。
重大事故共分为四级,其分级标准为:
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
三级重大事故
四级重大事故
具备条件之一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46]第3条
29 、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46]第六条
2)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52]第十条
凡发生重伤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47]第四条
3)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46]第九条、第十条
4)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48]第四条
30 、优良工程由什么部门评审,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
1)优良建筑工程(含单项优良工程)的评定工作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评定工作,由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
2)申报优良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②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③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竣工备案时间在半年之内,超过规定期限不予申报。
④有完整的沉降观测记录和报告。
⑤工程规模: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单项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00万元及其以上。
⑥本市(含郊区、县)以外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存在结构隐患的工程、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难以验收的工程及以前参加评审未评上的工程均不得参加申报。
⑦评审结果上网公示,可在网上查询,网址:zjz.nj.gov.cn
[34]3、5、6、7
31 、“金陵杯”奖(市优质工程)由什么部门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
“金陵杯”奖(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南京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由南京市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推荐,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申报“金陵杯”奖(市优质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各申报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精心推荐申报工程,从严控制数量。
2)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经质量分会复查后确认的优良工程,且观感得分率要达到85.3%(含)以上,其工程在近期已进行过回访活动(其中住宅工程的住户回访率不得少于60%)。
3)公共建筑、综合楼、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5000m2(含)以上的工程。
4)单体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在2000m2(含)以上的工程。
5)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在4000m2(含)以上的工程。
6)独立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22]
32 、“扬子杯”奖(省优质工程)由什么部门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
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设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由南京市建筑业协会推荐,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1)住宅工程:单体多层住宅工程3500m2及其以上;单体高层住宅工程8000m2其他以上;住宅小区40000m2及其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及其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m2及其以上。
4)独立的安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5)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单位工程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6)园林工程:综合建筑面积为2000m2及其以上。
7)市政公用、环保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8)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其以上。
9)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
10)个别工程规模别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且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11)申报工程为多个单位工程时,所有单位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其中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且入住率达到30%以上。
1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3)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14)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到申报时限,大中型项目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
[18]
33 、“鲁班奖”(国优工程)由什么部门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由省建筑业协会推荐,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4)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5)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的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6)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1)到(4)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②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③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7)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8)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②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帮助中心| 合作伙伴| 产品服务| 加入我们| 网站地图| 土木在线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