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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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和地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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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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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基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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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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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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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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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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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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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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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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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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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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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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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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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层
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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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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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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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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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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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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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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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防水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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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防水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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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防水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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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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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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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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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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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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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任意100㎡的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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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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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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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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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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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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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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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部框架-抗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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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排柱内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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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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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孔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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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孔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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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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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墙厚(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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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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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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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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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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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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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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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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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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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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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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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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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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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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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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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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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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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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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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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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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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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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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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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抗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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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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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框支抗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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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核心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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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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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柱-抗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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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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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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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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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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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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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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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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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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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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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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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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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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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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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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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