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销售中心综合办公楼电气施工方案
1简介 本工程南临松林中路(规划路),西邻北京市医药公司,北侧为南二环辅路,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8770.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307.25 m2地下建筑面积为3463.7 m2地下二层层高为3.3米,地下一层层高为3.6米,首层为3.6米,二至五层为3.4米,总高度为18米,室内、外高差为0.1米。 2.工程概要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合同工期 408日历天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 3.电气工程概况 3.1电力配电、照明配电系统 3.1.1供电负荷等级除所有消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泵房系统、客梯、生活泵房等为二级负荷外,其余均为三级负荷。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C-S系统,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后PE、N线严格分开。 3.1.2本子项工程所有控制箱由生产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原理图、接线图、盘面布置图、设备材料表、交设计单位审核、签字后,方可订货、加工。 3.1.3照明光源采用高效节能光源。一般场所照明光源主要为扁圆形节能灯。各类场所的照度标准均应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确定。门厅 -- 300 Lx(12瓦/平米)楼梯 -- 50Lx(5瓦/平米)厕所、盥洗室 -- 75 Lx(7瓦/平米)消防控制室--500 Lx(18瓦/平米)地下汽车车库--75 Lx(7瓦/平米)走廊、库房等--100 Lx(10瓦/平米)产品展厅--200 Lx(8瓦/平米),有装修要求的场所选用高效节能荧光灯及紧凑型节能灯。光源显色指数Ra≥80,色温应在2500K~5000K之间。 3.1.4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照明为单相二线制,BV-2x2.5mm2;一般插座为单相三线制BV-3x4mm2,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 3.1.5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采用交直流两用型,内设可浮充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大于30分钟。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外壳应采用玻璃等不燃烧材料。 3.1.6荧光灯灯管为节能型,光通量为3000Lm以上,荧光灯采用电子镇流器,cosΦ≥0.97,总谐波失真≤10%。 3.1.7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需增加一根PE线,平面图中不再标注。 3.1.8装饰用灯具需与装修设计及甲方商定,功能性灯具如:荧光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3.1.9地下车库、走廊、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平时就地设开关控制或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统一控制,其中的应急照明部分在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强行点亮,消防控制室具有优先控制权。 3.2防雷与接地系统 3.2.1本子项工程防雷等级为三类。 3.2.2在屋顶采用Φ10镀锌圆钢作避雷带,屋顶避雷连接线网格不大于24mx16m。 3.2.3引下线利用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Φ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间距不大于25m,引下线上端与避雷带焊接,下端与基础底梁及基础底板轴线上的上下两层钢筋内的两根主筋焊接。外墙引下线在距室外地面下1m 处引出与室外接地线焊接,并使基础底梁及基础底板轴线上的上下两层主筋中的两根通长焊接做接地网。实测基础接地电阻达不到1欧姆时再补打接地极。室外接地极距建筑物大于1.5m,距室外地面下1m。用40x4镀锌扁钢连接成水平接地装置,垂直接地极为Φ50镀锌钢管,长2.5m、壁厚不小于3.5mm,每5m设一根,3根为一组。 3.2.4避雷带采用明装,所有凸出屋面的金属构筑物及金属管道均应与避雷带可靠焊接。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3.2.5外墙引下线距室外地面上0.5m设测试卡子. 3.2.6凡突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如金属杆、金属通风管、屋顶风机等均应与避雷带可靠焊接。 3.2.7室外接地凡焊接处均应刷沥青防腐. 3.2.8本子项工程防雷接地与强、弱电接地共用接地极,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采用40x4镀锌扁钢引出至防雷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 3.2.9强、弱电竖井内的金属桥架本身可作为接地体,并就近从结构钢筋引出接地端子预留接地条件。 3.2.10低压配电室、电梯机房等的接地与附近柱子引上的两根主筋焊接,这两根主筋(与防雷引下线分别设置)应一直往下通长焊接至基础接地网。 3.2.11各弱电机房接地用两根BV-1x25平方毫米PC32分别引下与基础接地网联接。 3.2.12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破坏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3.2.13为防止雷电流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在外线电源引入的总配电柜处、屋顶用电设备配电箱处、计算机电源系统、有线电视引入端、电信引入端均设置过电压保护装置。 3.2.14本子项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应将建筑物内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联结。总等电位联结线采用BV-1x25平方毫米PC32,具体做法见《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 3.3设备安装 3.3.1各配电箱,除注明外,其它均为暗装。 3.3.2照明开关除注明外,均为250V/10A,暗装底边距地1.3m;应急照明开关应带指示灯。插座均为暗装安全型插座,除电气图例表注明外,其它插座的安装高度均为底边距地0.3m。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 3.3.3.电缆桥架:封闭式金属桥架,施工安装时应注意与其它专业做好配合。 3.3.4.电缆桥架穿过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3.3.5.出口指示灯明装,在门上方安装时,底边距门框0.2m;若门上无法安装时,在门旁墙上安装,顶距吊顶50mm。疏散诱导指示灯暗装,底边距地0.3m(吊链安装,底边距地2.5m)。 3.3.6.本工程除注明的定型箱(柜)外,其它所有配电箱(柜)均为非标产品,所注外形尺寸均为参考尺寸,由生产厂家根据本设计要求及参考国家标准图集完成其控制原理图、接线图、盘面布置图及设备材料表,经相关消防安装公司及自控安装公司的配合认可后,交设计单位审核、签字,方可订货、加工。由水、暖专业设备配套提供的控制箱(柜),订货前均应与设计单位配合。 3.3.7.VRV室内机与其控制开关间预留SC20钢管。 3.4电缆、导线的选型及敷设 3.4.1低压出线电缆选用ZR-YJV-1KV交联聚乙烯铜芯阻燃电力电缆;应急干线出线选用NH-YJV-1KV交联聚乙烯铜质耐火电力电缆.电缆明敷在桥架上,若不敷设在桥架上,应穿钢管敷设。 3.4.2所有支线除电力双电源互投箱出线选用 NH-BV-0.45/0.75KV或ZR-BV-0.45/0.75KV聚氯乙烯绝缘导线外,其它均选用BV-0.45/0.75KV,穿镀锌钢管暗敷。 3.4.3应急照明支线应穿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墙内,由顶板接线盒至吊顶灯具一段线路穿钢质(耐火) 波纹管或普利卡管,普通照明支线穿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吊顶内。 3.4.4除注明外,导线在有线槽处均沿线槽敷设;在无线槽处则穿钢管暗敷设于地面,楼板或墙体内,穿管管径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3.4.5当有不同种类导线在同一金属线槽敷设时,应作金属分隔。同一消防设备的两个用电回路在电缆线槽内时,应用隔板隔开。 3.4.6消防用电设备明敷的电源线缆,穿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金属管时,需作防火处理,并涂防火涂料。暗敷设时,应穿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4.7所有电缆桥架、线槽的安装路径及高度,原则上如施工图所示,但需要在现场管道综合后进一步确认,施工现场可根据实情作适当调整。 3.4.8吊顶内安装的电缆桥架底距吊顶龙骨应大于50mm,其它各处电缆桥架的安装路径及高度原则上均应按电施图内容施工。施工安装时应注意与其它工种做好配合,并可根据现场管道综合实情作适当调整,避免返工。 3.5供电设计 3.5.1本子项工程由室外箱变所供380/220V低压电源引至各低压配电箱,同时各自承担本部分的电力、照明负荷。 3.5.2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 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4.弱电系统 4.1综合布线系统 4.1.1本工程采用综合布线系统,水平布线计算机数据信息、语音信息采用超五类UTP非屏蔽对绞线,垂直干线计算机信息采用光纤,语音信息采用HYV型电话电缆。 4.1.2针对本工程绝大部分为大开间办公这种情况,仅设置网络机柜、竖向干线系统及水平走线线槽及少量点位,在大开间吊顶内预留CP集合点,每个CP集合点预留20对信息点位。 4.1.3每层预留多芯光缆和HYV型电话电缆至网络机柜,作为垂直干线子系统来保证用户对外通讯的必备条件。每层电气竖井预留足够的电话水平配线接线端及光缆分线架,作为水平子系统为用户连接提供条件。向下系统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 4.1.4数据信息插座暗装,底边距地0.3米。 4.1.5本系统由专业分包负责施工。 4.1.6综合布线光电交换机和配线架位于首层弱电间内。 4.2保安电视监控系统 4.2.1本工程设置一套保安电视监视系统,前端设备设于首层弱电间内,在主要出入口、首层门厅和展厅、每层电梯厅等处设置摄像机进行保安电视监视。所有线路均沿电缆槽敷设或穿钢管敷设。 4.2.2每个监视点设2XSC20焊接钢管沿顶板暗敷。 4.2.3本系统由专业分包负责施工。 4.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3.1消防系统组成和消防控制室。 4.3.1.1消防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 4.3.1.2消防控制室: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二级,在首层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盘,对全楼的消防进行探测监视和控制。控制室内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盘、火灾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等组成。 4.3.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工程采用集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 4.3.1.2.2一般照明及动力电源切断控制系统:各层楼梯间的照明以及控制室等的照明全部为应急照明。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可根据火灾情况,通过中间继电器自动或手动切断火灾区的非消防电源。 4.3.1.2.3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在首层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机柜(台),火灾应急广播机组采用定压式输出(输出功率为:300W),在屋顶层等适当位置处设置号筒式3W耐火型扬声器,其余各层的走廊及公共部分均设置耐火型3W扬声器,安装在顶板上,扬声器的直径为 200mm。火灾应急广播回路,按建筑层分路,每层一路平时兼做背景音乐广播,当发生火灾时进行消防广播切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应急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二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地下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4.3.1.2.4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在首层值班室内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总机,除各层走廊疏散口附近适当位置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插口外,并且在配电间、排烟机房等处分别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要求值班室内电话总机及各分机,对讲电话插口可以相互呼叫对讲,消防电话分机采用红色无拨号话机,话机及对讲电话插口上设有"火警"专用明显标志。在值班室内设置专用火灾自动报警外线电话。 4.3.1.2.5消火栓按钮设在消火栓内,接线盒在消火栓的开门侧,底距地1.8m,消火栓按钮动作后,应在消防值班室显示报警部位。 4.3.1.2.6在本楼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出线口。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电话明装底距地1.3m。 4.3.1.2.7电梯控制:消防控制中心可显示电梯的运行状况,并在火灾时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降至首层并开门,然后电梯断电,停止运行,消防控制中心同时接受电梯反馈信号。 4.3.1.2.8消防水泵控制及联动要求:消火栓泵的起动方式为:箱内带动作指示灯的消火栓按钮;控制于消防控制中心。 4.3.1.2.9消防风机控制及联动要求:消防中心可通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模块对消防风机进行自动控制,还可在联动控制台上进行手动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在排烟风机口处设有280℃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达280℃时,排烟风机停止运行。 4.3.2系统接地:本消防系统与大楼接地装置共用,接地阻值不大于1欧姆。在消防中心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从消防中心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支线不小于4mm。 4.3.3所有消防设备等均采用双电源末端自投装置。 4.3.4主要出口设安全出口指示灯,楼梯间设楼层显示灯.均带蓄电池,持续时间≥30分钟。 4.3.5其它 4.3.5.1首层值班室的控制方式为自动或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4.3.5.2手动报警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措施。 4.3.5.3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功能及造型等,均应符合中国的现行规范,所有火灾报警设备,探测器等均应具有国家消防检测中心的测试合格证书。 4.3.5.4所有联接消防系统之设备的信号线及特殊控制电缆,电线等的选型必须满足北京消防局的要求。 4.3.5.5所有连接消防系统设备的电缆,电线均选耐火型电缆、电线。 4.3.5.6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暗敷设时,采用金属管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刷防火涂料。 4.3.5.7本系统由专业分包负责施工。 4.4有线电视系统 4.4.1有线电视信号由室外引来SYV-75-12.干线采用SYV-75-9在竖井内沿弱电线槽敷设,支线采用SYV-75-9-SC20暗敷。电视信息插座暗装,底边距地0.3米,特殊标注的除外。用户电平要求69±6dB. 前端箱位于首层弱电间内。 4.4.2本系统由专业分包负责施工。 4.5汽车管理库系统 4.5.1汽车库管理系统出入口车道设备包括出票机、读卡机、内部电话、摄像机和档杆、费用显示器等识别各进出车辆,从而防止车辆被盗。车辆进入系统能精确地建立车辆外侧表面上部的轮廓,并能模拟的拍摄高分辨率的车辆图象,它能迅速的自动探测车辆的车牌,从所拍影像中提取资料,然后把所泊车牌号码和影像与票据和车辆特征记录相对比。 4.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4.6.1本工程设置一套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本工程的建筑设备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进行集中监视、分散控制及管理,并通过优化控制使各子系统和设备处于协调、有序、高效的工作状态,从而节约能源和成本,降低各系统的运行费用,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并能方便实现物业管理自动化。 4.6.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主机设置在首层消防值班室内。 4.6.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之间预留通信接口.发生火灾时,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可按照消防控制室或安防控制室的要求自动或手动选择有关区域进行消防或安防联动操作。 4.6.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包括: 4.6.4.1对空调系统的控制: 4.6.4.1.1排风机、送(进)风机:风机起/停及时间程序控制,状态显示和故障报警。 4.6.4.1.2暖通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控制要求以暖通专业设计图纸为准。 4.6.4.2对给、排水系统的控制: 4.6.4.2.1给水系统:市政给水压力检测和显示;地下水池水位显示和报警;高位水箱水位显示和报警;水泵的起/停控制,状态显示和故障报警;泵的轮换使用及备用泵的自动投入。 4.6.4.2.2雨水、排水系统:雨、污、废水井水位显示和报警;根据水位控制排水泵的运行台数;水泵起/停控制,状态显示和故障报警;泵的轮换使用及备用泵的自动投入。 4.6.4.3对配电系统的监视、控制:低压配电系统:进线、母联开关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进线电流/电压显示;馈线电流显示;功率因数测量;有功/无功功率计量。 4.6.4.4对照明系统的控制:公共场所照明;门厅、楼梯及走道照明;地下车库照明等的时间程序(或光敏元件)控制。 4.6.4.5对电梯的控制:电梯运行状态监视、故障报警。 4.6.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控制箱(平面图表示为 DDC )之间用SC20钢导管连接,BAS控制箱全部串接在一起引至首层消防值班室。 4.6.6办公楼BAS控制室内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现场的各种传感器、变送器以及BAS控制器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系统的组成及进行深化设计。 4.6.7应急照明箱为平时、消防两用,火灾时消防优先,不受 DDC 控制。
jolly_zym L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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