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古典家具与现代家具的融合
家具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功能物质产品,而且是一种广为普及的大众艺术,它即要满足某些特定的用途,又要满足供人们观赏,使人在接触和使用过程中产生某种审美快感和引发丰富联想的精神需求。所以说,家具既是物质产品,又是艺术创作,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家具的类型、数量、功能、形式、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
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某种生活方式的缩影,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功能和外观形式方面等因素。
家具从风格上可划分为6种,即中国古典风格家具、欧式古典风格、北欧风格、美式家具风格、后现代风格、现代风格家具。由设计方面至多,内容之广,所以下面我们仅谈几个重点时代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