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03-25 13:50:01 来自: 施工 / 工程项目管理资料 / 项目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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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依法取得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条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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