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某大厦装饰工程监理大纲
二、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调试的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具体的监理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交委托人批准认可,作为开展工程建设监理的指导性文件和委托人检查监理方工作的依据。 (2)协助委托人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准备工作,经委托人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报告。 (3)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向委托人提供各阶段设计图纸的审图意见。 (4)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临时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提出审查及改进意见,检查督促实施。 (5)参加图纸会审。 (6)对于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的情况,监理方如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进度过慢,监理方有权控制工程进度。 (7)要求并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程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8)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常巡视工地的各个部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督促承包人改进,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每道工序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记录。关键工序的施工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控制工程质量。 (9)制定详细的施工测量细则,监督承包人严格抓好施工测量、施工监测、施工复测等控制环节。对施工单位自检项目进行抽查,对预埋管线进行复查。需抽查、复查的部位应经监理确认符合标准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监理应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委托人。 (10)严格审查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参加仓库或工地现场开箱商检、检验全过程并做出书面记录;对于本工程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行核定并存档,对专业性较强的材料及设备,需要在委托人确认的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查并取得合格证明。根据委托人要求,应对重要材料或设备进行100%检查。 (11)对在施工现场场外加工的重点分项工程的材料、构件等,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须在加工过程中驻厂监理。 (12)审核施工图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施工合同变更等,应严格要求有关各方按约定的程序进行,并提出监理意见报委托人。 (13)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及确定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事故,并向委托人报告。 (14)督促承包人文明施工,健全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15)根据施工合同审核工程量的增减,经委托人批准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6)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及确认,审批承包人每月完成的工程量。 (17)协助委托人在项目建设中应用风险管理,提出监理意见报委托人。 (18)及时转达有关的图纸、资料、通知、指令等。 (19)编写监理日志、周报、月报(季、半年)和最终总结。及时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完成工作量记录、安全情况记录;施工中存在问题及施工单位动态记录;各种工程材料的进场使用、施工质量记录、竣工记录、施工过程的音像资料记录等,并进行分类归档,所有记录定期(每周)上报委托人。 (20)据承包人提出的各阶段、部位工程的检验、验收及整体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组织初验,签署承包人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1)督促并审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资料,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汇总及整理,交委托人存档。 (22)监理方按施工合同条款进行建设监理,在合同执行期间负责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并报委托人确认。 (23)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监测、实测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数据,科学地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作为正式技术资料,纳入竣工文件。 (24)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为期两年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