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合于一般水深条件的水运工程和桥梁工程水下挖泥、抛石、打夯施工作业。 3职责 3.1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监督挖泥、抛石、打夯施工作业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工程进度。 3.2船舶单位技术主管负责挖泥、抛石、打夯施工作业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工程进度。 3.3分项施工技术员负责施工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3.4测量班负责整个挖泥、抛石、打夯施工过程的测量工作。 3.5抛石工负责抛石施工过程的指挥工作。 3.6挖泥船负责挖泥施工。 3.7泥驳负责装卸泥。 3.8拖轮负责船组的调遣拖航,现场配合抛锚定位以及拖泥驳。 3.9打夯船负责打夯施工。 3.10抛石船负责抛石施工。 4主要船机和设备 4.1挖泥船:根据施工区域的土质、水文情况以及设计要求来配备。 4.2泥驳:根据装卸泥的土质、运距来配备。 4.3拖轮:根据泥驳容量、卸泥区的远近,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地点来配备。 4.4 抛石船:根据施工区域、水深、波浪、潮差等水文情况或施工要求来配备。 4.5打夯船:配置有4~6t打夯锤的小型起重船。 5实施步骤 5.1准备工作 5.1.1施工单位准备工作 a组织对挖泥、抛石、打夯等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协助办理航行通告及卸泥许可证书等有关手续。 b组织测量班进行浚前断面测量、绘制水深图、并计算出挖泥工程量,提供给船舶施工单位。 5.1.2船舶施工单位准备工作 a负责组织船舶施工单位人员参加施工技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交底,了解施工现场水域、水文、气候、地质以及当地环境保护情况;办理航行通告及卸泥许可证书等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