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监理大纲
1、本工程基础形式为人工挖孔桩基础、独立基础及墙下条形基础。独立基础及桩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泥/砂岩。中风化泥岩天然抗压强度标准值12.29Mpa,饱和抗压强度标准值8.69Mpa,地基承载力特征值3041Kpa。中风化砂岩天然抗压强度标准值33.42Mpa,饱和抗压强度标准25.86Mpa,地基承载力特征值9051Kpa人工挖孔桩基础桩底须进入完整中风化泥/砂岩≥500,独立基础嵌入稳定、完整中等风化岩层内不小于300。独立基础超挖部分采用C15毛石砼浇至设计底标高,宽出基础边缘宽出300,且宽高比为1:1.25。 2、墙下条形基础以强风化基岩或老比为7:3,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换填土采用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300,要求压实土层为持力层,若位于填方区,基础持力层采用换填处理,换填的土石重量换填厚度不小于1m,宽度宽出基础周边600,换填后fak≥150Kpa。 3、桩长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确保进入中风化岩层满足深度要求。 4、要求灌注桩浇筑混凝土之前清渣,要求孔底无沉渣。桩底清理整平后应及时验桩,合格后立即浇灌用C25砼封底,防止风化和雨水侵蚀风化。 5、基坑开挖过程中,若有与地质报告不相符的地质现象,应立即通知地质部门及设计院尽快处理。 6、挖孔桩除满足图中规定外,相邻桩底标高之差不得大于桩间距;桩孔施工时应制定可靠的挖孔方案,桩孔开挖时应做好孔井排水、通风、防坠物等安全措施。 7、基槽开挖时,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地表水疏排及降水措施,且应采取有效支护措施防止基坑坍塌,造成工程事故。基坑开挖后应及时组织甲方、设计、地勘等部门进行验槽,若实际与地勘情况不符,须与设计、勘察等单位协商处理,不得擅自更改设计。经各方认可,验槽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基础施工过程中基坑内应采取可靠措施严防雨淋、水冲及积水浸泡。 8、桩基施工完毕,必须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桩,其结果经勘察、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9、当基坑采用机械挖土时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坑底应保留2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基槽开挖时,不应扰动持力土层的原状结构,如有扰动,应挖除扰动部分。基础持力层若深于设计标高,超挖部分采用C15毛石砼回填至设计标高,宽出基础周边≥300mm。基槽开挖时,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地表水疏疏排及降水措施,且应采取有效支护措施防止基坑坍塌,造成工程事故。基坑开挖后应及时组织甲方、设计、地勘等部门进行验槽,若实际与地勘情况不符,须与设计、勘察等单位协商处理,不得擅自更改设计。经各方认可,验槽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基础施工过程中基坑内应采取可靠措施严防雨淋、水冲及积水浸泡。 10、基坑回填土及位于地面、散水、踏步等基础之下的回填土,采用土夹石分层夯实回填,每层厚度≤200。回填层应宽出基础外边缘300mm且与深度的宽高比为1:1.5,土夹石碎石含量不少于总重的30%,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且不含有植物残体、生活垃圾等杂质。 11、混凝土基础及地坑底下均做C15素混凝土垫层,厚100,宽出基础周边100(嵌岩部分可不宽出基础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