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分包合同协议书 本分包合同由 发包方/总承包方: 结构扩大劳务分包方: 所订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临城街北、临清街南、科技路西 1.3 工程范围:详见《扩大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简介、承包范围和内容》 1.4建筑面积:暂定 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第二条 分包工程施工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配合;临时设施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防水保护层;回填土工程;屋面工程;砌筑工程;粗装修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分包单位会按分包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按合同规定而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分包工程。 3.2 开工日期:2009年4月1日(最迟开工时间) 3.3 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最迟完工时间) 3.4 绝对工期: 日历天 3.5分包单位在上述要求时间完成的同时应如期完成四个里程碑,第一里程碑: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主楼±0.00以下部分;第二里程碑:2009年7月15日前完成地下汽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