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从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各个环节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符合规范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所承担的水工工程及道路、桥梁等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 5 实施要求 5.1 施工步骤(混凝土施工流程图见图1) 施工前,实施方案应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批,并附上责任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的名单,根据已审批的方案施工。 5.1.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委托单 在混凝土浇筑前35天,现场经办技术员应填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委托单”,委托单应按标准表格填写(附录Ⅰ),经施工单位主任(总)工程师审核后交工地试验室(站)负责人。试验室(站)根据“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委托单”的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于特殊工程委托人需在“委托单”上注明该工程所使用的现行规范,便于试验室(站)依据规范控制水灰比的取值。(见附录Ⅱ)经试拌合格的配合比,须经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才能拿到现场使用。 5.1.2 混凝土拌制 5.1.2.1 混凝土拌制应在专设的搅拌站或搅拌船集中搅拌。 5.1.2.2 混凝土的组成材料必须称量。称量使用的各种衡器应定期检验,确保计量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