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二十四层综合楼给排水设计图
1.本建筑地下一层 ,地上二十三层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地下一层为停车库,一~二层为汽车展销,三~二十三层为办公、会议室,属于一类高层综合楼。 2.本建筑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194.0m3/d,最大小时生活用水量为26.2m3/h,地下一层~2层采用地下生活水箱--生活变频泵供水;三~二十三层采用地下生活水箱--生活水泵--屋顶生活水箱联合供水,竖向分三个区,十七~二十三层为上区,十~十六层为中区,三~九层为下区。上区直接由屋顶生活水箱供水;中区及下区由屋顶生活水箱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 3.本建筑室外消火栓消用水量为30L/S,室内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27L/S,使用时间1h,地下一层按中危险II级设计;地上按中危险I级设计。 6.本建筑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均采用临时高压系统供水,消火栓泵及喷淋泵均设于地下室水泵房内,并设18m屋顶消防水箱。消火栓系统竖向分两个区,九~二十三层为上区,直接由消火栓泵及屋顶消防水箱供水;九层以下为下区,由屋顶消防水箱及消火栓泵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消火栓栓口压力超过0.5MPa者设减压孔板减压。喷淋系统共设七个湿式报警阀,每个防火分区设一个信号阀、一个水流指示器,并设末端试水装置。消火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均按规范规定设置水泵接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