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某实验楼工程监理大纲
4、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一)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争取将常易发生的错、漏、碰、缺等问 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四)审核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格; (五)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成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六)核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其出厂 合格证及检验单等。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必要时在承包单位订货前需组织(包括业主参加)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了解; (七)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 控制工程质量的情况; (八)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及工程主要部位、环节进行复验签 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九)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 制工程进度; (十)督促承包合同执行,协同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助解决建设 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十一)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十三)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审签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十四)协助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五)试生产及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弥补措施,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