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福利院工程监理大纲
监理内容包括: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二)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委托人批准后负责向承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 (三)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四)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五)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协助委托人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协助委托人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八)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报表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结果送交委托人确定,并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工程款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经委托人批准后支付; (九)委托人核准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后,监理人据此出具增减预算,再报请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 (十)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购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对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计划进行审核; (十一)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 (十二)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十三)与委托人现场代表共同对现场实际收方进行签证、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十四)参与该工程的联合调试工程; (十五)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十六)编制监理工作周报、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十七)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十八)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九)工程完工后,按档案相关规定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装订后移交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并提供电子档案一份,所产生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二十)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委托人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保修期满后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二十一)协助办理竣工结算,审查承包人的结算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最终支付证书; (二十二)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洽商承包合同; (二十三)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二十四)组织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十五)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包人进度表及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二十六)做好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