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的若干问题
为了加强城市污水治理,保护水环境,中央增加了投资力度。1998年分二批下达的城市污水治理项目达117项,投资约300亿元。1999年又下达近百亿国家债券资金,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后的正常运行,国家已明确在水价中增收排污费。一年多来,全国有上百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按照“七大流域、三大湖泊和重点沿海城市及 其近岸海域要新增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2000×104m3/d”和“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城市都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在2000年年底前,还有上百座城市污 水处理 厂正立项要求建设。我国现有668个城市中,仅有123个城市有307座不同处理等级的 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城市污水二级处理率10%左右,全国17000个建制镇,绝大多 数没有排 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纵观世界各国,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率均有一个逐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的 过程。国家提出至2000年我国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25%,2010年达到40%,这是根据国家(包括地方)财力,在各方面作出努力后争取达到的目标。为使来之不易的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 效益,针对目前城市污水处理中有关建设规模和工艺技术谈一些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