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新建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内容简介 5.2.5挡墙工程施工方案 5.2.5.1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图纸横断面图在筑岛平台上实地放设开挖线,并根据开挖深度计算其放坡点,曲线段需做好起、中、终点的桩点控制,曲线中间点按5~10m间隔做好加密桩;施工过程中发现桩点错位或丢失应及时校正或补桩。 5.2.5.2基坑开挖 可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明挖基础施工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若条件允许可采用1:0.5放坡开挖,开挖至距基底设计高程30 cm时人工清渣。如遇渗水严重,必须采取必要的止水措施,方可继续开挖,并根据现场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来调整坡比,边开挖边作支护,并在基坑底设置汇水井用于排水需要。 基础开挖采用分段跳槽开挖,开挖长度按设置沉降缝的长度而定,以保证围堰稳定为控制要点。在开挖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观测坡面稳定性及渗漏水情况,如遇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在开挖深度不大的情况下,可直接垂直开挖,若开挖深度较大,必须放坡,并采取坡面防护加固处理,如码砌砂袋、喷射砼、插打排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