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原建筑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下室,基础为梁筏基础。根据原设计图纸,室内地面高度为1.200米,室外地坪高度为0.000米,地下室内标高为-1.600米,筏板厚度为500mm(局部1000mm厚),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厚度为300mm厚。
本次修缮由于功能需要需在原建筑1轴外侧新增一排3.1米宽的房间,高度与原建筑高度一致,并且新增一部无机房电梯。新增的局部三层建筑紧邻原建筑1轴,层高与原建筑一样(屋面上也有一层),采用砖混结构,基础需开挖至原建筑地下室筏板基础底标高处,采用条形基础。使用荷载标准值为:配电间3.0KN/m2,储藏室4.0KN/m2,活动室3.0KN/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