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5-05-14 14:46:11 文档格式:zip 收藏数:0 页数: 199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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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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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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