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5-05-14 14:46:11 来自: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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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一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一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二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二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三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三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四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四

发改委等9部委局56号令(2007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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