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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内容 市(区)建设局根据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对各自项目管理权限内的民用建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直接向市(区)建设局申请。
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验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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