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图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图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图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图四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图五
本工程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项目,由1#楼A栋、1#楼B栋、2#楼及3#楼地下车库组成。1#楼A栋为地上12层框架结构,1#楼B栋、2#楼为地上6层框架结构,3#楼地下三层框架结构。嵌固端为地下车库顶。
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图纸包括:结构设计总说明,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大样图,1#、2#、3#楼地下结构图,地上柱布置图,梁板配筋图,核心筒楼梯平面大样,楼梯大样图等共计58张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