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一、总则 (一)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 一级: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 二级:50~100年 适用于一般建筑 三级:25~50年 适用于次要建筑 四级: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住宅见住宅部分。 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不含单层)为高层建筑。 超过100M均为超高层建筑。 (三)全国气候分区: 严寒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小于等于-10度区 寒冷地区(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10度,小于等于0度区 温暖地区(I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0度 累年最热月平均小于28度区 炎热地区(IV区) 累年最热月平均大于28度区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5-05-14 09:22:44 文档格式:zip 收藏数:0 页数: 6 评论数: 1 分类标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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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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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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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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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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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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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1) 我要评论
  • 6

    lh780311 LV4

    不错的资料。

    2018-10-28 1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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