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 一级: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 二级:50~100年 适用于一般建筑 三级:25~50年 适用于次要建筑 四级: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住宅见住宅部分。 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不含单层)为高层建筑。 超过100M均为超高层建筑。 (三)全国气候分区: 严寒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小于等于-10度区 寒冷地区(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10度,小于等于0度区 温暖地区(I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0度 累年最热月平均小于28度区 炎热地区(IV区) 累年最热月平均大于28度区
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一
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二
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三
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四
重要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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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