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委托单

1.对外委托合同施工范围以外的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不含签证)时必需事先填写此单,否则不予结算;2.委托时必须附图,且必须明确工程施工范围、内容、质量要求、主要材料供应方式等;3、暂定造价在20万元以内的工程施工项目,签至项目公司,报公司经营部备案,20~50万元的签至公司,超过50万元的需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4、委托工程施工项目完工后项目公司应组织相关部室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与主合同项目一同验收的除外),并填写《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单》后方可结算。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5-05-13 16:08:01 文档格式:zip 收藏数:0 页数: 1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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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委托单-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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