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8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和法规,改善我省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冬季采暖、夏季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遵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旨在通过建筑设计、建筑热工设计以及采暖空调设计中采用有效的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前提下,将采暖和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1.0.3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各建筑气候分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0.4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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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