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5-11-23 09:57:26 来自: 工程造价资料 / 工程造价管理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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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补充条款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为准。 2.因合同签订时无法准确详细地罗列工程范围,在合同口径留设中约定:“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发包人在设计交底后详细施工界面的通知中具体明确调整,承包人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由发包人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能拒绝。”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一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一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二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二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三

总包合同交底记录表-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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